2016年6月27日在我院的会议室组织在职党员集中学习,会上徐志美副书记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农业厅党组关于“两学一做”的重要文件。本次会议还评选出2015—201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中门友均同志被评选为桂林市农业局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根据支部的安排,支部宣传委员江一红同志组织到会党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为党员干部做人做事划出的四条底线。第一条底线:法律底线。法律体现国家的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更是党员干部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制环境。谋划工作要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第二条底线:纪律底线。党纪党规体现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管党治党的尺子,也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同时,所有党员干部还必须明白,党纪党规严于国家法律,要求更高,这是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第三条底线:政策底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党的理论、意志、主张在治党治国,执政理政上的具体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全党行动的准则,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违反、不可变通的底线。第四条底线:道德底线。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来说,不仅有明确的法律底线、纪律底线和政策底线,而且还有人民群众心目中的道德底线也必须坚守。由数千年中华文明积淀而成的一般性社会公德就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道德底线;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的道德修养应在社会公德的一般性要求之上,应该成为普通大众的道德标杆。
明底线、守底线是党员干部修身正德,干事创业的必修课。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